出生前的原因要考虑:
①胚胎期脑发育异常,如小脑畸形、先天性脑积水或无大脑等先天性畸形;
②母亲妊娠期间受外伤或患重症感染、妊娠毒血症、糖尿病以及放射性照射皆可影响胎儿脑发育而致永久性脑损害;
③母亲妊娠早期患风疹、带状疱疹、巨细胞包涵体病、弓形体病等均可使胎儿中枢神经系统遭受损害而发病;
④早产儿;
⑤过期产儿,胎盘变性坏死,与早产儿同样可引起低氧血症致胎儿脑缺氧;
⑥遗传基因缺陷,家属或直系家属中有先天性遗传疾病;
⑦其他情况,如父母亲吸咽、酗酒、贫血、长期服药等。
出生时的原因也要考虑:
①胎儿脑缺氧,分娩时间长以及产前使用麻醉剂、镇静剂皆可抑制胎儿呼吸,造成气体交换障碍、脐带绕颈、胎盘早剥、前置胎盘,皆可致胎儿脑缺氧。此类患儿约30%有新生儿窒息的病史;
②脑出血,产伤、急产、难产、出血性疾病皆可致颅内出血。此类患儿约15%在新生儿期即有惊厥发作;③核黄疸,因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所致核黄疽,是引起手足徐动型脑瘫的原因。
出生后原因主要有:
脑膜炎、脑炎或周身重症感染所致的脑病,头部外伤所致的颅内出血,一氧化碳中毒等疾患。其次为重度营养不良、重度脱水并发脑静脉血栓形成等。此类病因多明确,亦可诊为某病的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