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标准
从患者组织中分离出HIV是确定HIV感染的最特异方法,但由于分离病毒的难度较大,敏感性差,一个患者若抗-HIV检测多次阳性,并经确认试验(蛋白印迹法)证实,应考虑其HIV感染,为适合我国防治艾滋病的需要,我国1996年制定了HIV/AIDS的诊断标准,该标准引用1987年WHO和美国CDC修改的艾滋病诊断标准,1993年美国CDC修订的HIV感染分类和AIDS诊断标准,诊断标准分急性HIV感染,无症状HIV感染及AIDS病例。
1.急性HIV感染
(1)流行病学史:
①同性恋或异性恋者有多个性伴侣史,或配偶或性伴侣抗HIV抗体阳性。
②静脉吸毒史。
③用过进口第Ⅶ因子等血液制品。
④与HIV/AIDS患者有密切接触史。
⑤有过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等性病史。
⑥出国史。
⑦抗HIV抗体( )者所生的子女。
⑧输入未经抗HIV检测的血液。
(2)临床表现:
①有发热,乏力,咽痛,全身不适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
②个别有头痛,皮疹,脑膜脑炎或急性多发性神经炎。
③颈,腋及枕部有肿大的淋巴结,类似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
④肝脾肿大。
(3)实验室检查:
①周围血白细胞及淋巴细胞总数起病后下降,以后淋巴细胞总数上升可见异型淋巴细胞。
②CD4/CD8比值>1。
③抗HIV抗体由阴性转阳性者,一般经2~3个月才阳转,最长可达6个月,在感染窗口期抗体阴性。
④少数患者初期血液P24抗原阳性。
2.无症状HIV感染
(1)流行病学史:同急性HIV感染。
(2)临床表现:常无任何症状及体征。
(3)实验室检查:
①抗HIV抗体阳性,经确认试验证实者。
②CD4淋巴细胞总数正常,CD4/CD8>1。
③血液P24抗原阴性。
3.AIDS
(1)流行病学史同急性HIV感染。
(2)临床表现:
①原因不明的免疫功能低下。
②持续不规则低热>1个月。
③持续原因不明的全身淋巴结肿大(淋巴结直径>1cm)。
④慢性腹泻>4~5次/d,3个月内体重下降>10%。
⑤合并有口腔念珠菌感染,卡氏肺囊虫肺炎,巨细胞病毒(CMV)感染,弓形体病,隐球菌脑膜炎,进展迅速的活动性肺结核,皮肤黏膜的Kaposi肉瘤,淋巴瘤等。
⑥中青年患者出现痴呆症。
(3)实验室检查:
①抗HIV抗体阳性经确认试验证实者。
②P24抗原阳性(有条件单位可检查)。
③CD4淋巴细胞总数<200/mm3或200~500/mm3。
④CD4/CD8<1。
⑤白细胞,血红蛋白下降。
⑥β2微球蛋白水平增高。
⑦可找到上述各种并发感染的病原学或肿瘤的病理依据。
鉴别诊断
本病需要与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冠心病,心包疾病及心肌病等相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