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体温过低有什么症状,应该怎么治疗和护理

体温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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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长期暴露于任何温度,人体散热大于产热时,可引起体温过低。体温过低最常见于寒冷季节或浸泡在水中。但若代谢性或活动性产热(发抖)不能维持核心体温时,也可发生于夏天或温暖季节。严重外伤后也可发生体温过低。固定不动,穿湿衣服,寒风和躺在寒冷的表面物上,可增加发生体温过低的危险性。 核心体温降低可导致冷漠嗜睡,手脚笨拙,精神错乱,易激动,虚幻,呼吸减慢或停止,心跳减慢,不规则,最后停止,但只要病人当未温暖,不应认为病人已死,直肠温度<34℃有助于与因心脏病,糖尿病昏迷,胰岛素过量,脑血管意外或滥用药物所致的类似症状相区别,普通的临床体温表不能测量体温过低时很低的体温,必须用特殊的低体温测量仪,若只有标准的临床体温表,汞柱不能升至34℃以上表明有体温过低。

基本知识

医保疾病:

患病比例:0.001%

易感人群: 无特定人群

传染方式:无传染性

并发症:猝死

治疗常识

就诊科室:急诊科

治疗方式:药物治疗 支持性治疗

治疗周期:7-10天

治愈率:60%

治疗费用:根据不同医院,收费标准不一致,市三甲医院约(5000--20000元)

温馨提示

注意着装保暖,经常活动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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