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血压急剧下降至休克水平,即10.7/6.7千帕(80/50毫米汞柱)以下,如果原来患有高血压的患者,其收缩压在原有的水平上猛降至10.7千帕(80毫米汞柱),亦可认为已进入休克状态。
2、意识状态开始有恐惧感,心慌,烦躁不安,头晕或大声叫喊,并可出现弱视,黄视,幻视,复视等;继而意识朦胧,乃至意识完全丧失,对光反射及其他反射减弱戒丧失。
具备有血压下降和意识障碍,方能称之休克,两者缺一不可,若仅有休克的表现.并不足以说明是过敏性休克。
3、过敏的前驱症状:包括皮肤潮红或一过性皮肤苍白,畏寒等;周身皮痒或手掌发痒,皮肤及粘膜麻感,多数为口唇及四肢麻感,继之,出现各种皮疹,多数为大风团状,重者见有大片皮下血管神经性水肿或全身皮肤均肿,此外,鼻,哏,咽喉粘膜亦可发生水肿,而出现喷嚏,流清水样鼻涕,音哑,呼吸困难,喉痉挛等,不少患者并有食管发堵,腹部不适,伴以恶心,呕吐等。
4、过敏原接触史:于休克出现前用药,尤其是药物注射史,以及其他特异性过敏原接触史,包括食物,吸人物,接触物,昆虫螯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