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诊断标准及其应用
美国风湿病协会于1956 年开始制订类风湿关节炎的分类标准,并于1958 年修改完成,该标准为类风湿关节炎的诊断和治疗提供了客观标准,随着人们对本病的认识不断深入,加之新的检查手段不断出现,许多原本归于类风湿关节炎的疾病逐渐独立出来。
(1)经典方法:美国风湿病协会于1987 年修改了分类标准,修改后的诊断标准也是目前在我国广泛应用的RA 诊断标准,其内容包括7 条:
①晨僵:关节内或关节周围晨僵,每天持续至少1h,持续至少6 周。
②3 个或3 个以上关节炎:14 个关节区中至少有3 个同时出现肿胀或积液(不是单纯的骨质增生)持续至少6 周,这14 个关节区是:双侧近端指间关节,掌指关节,腕,肘,膝,踝.跖趾关节。
③手部关节关节炎:腕,掌指关节和近端指间关节至少1 处肿胀,持续至少6 周。
④对称性关节炎:身体双侧相同关节区同时受累(近端指间关节/掌指关节/跖趾关节区受累时可不是完全对称)。
⑥类风湿因子:阳性。
⑦影像学改变:手及腕部前后位摄片有骨质侵蚀或骨质疏松,符合以上7 项中的4 项者便可诊断为RA。
2.“树”形分类方法
除了以上经典的分类方法以外,还有一种“树”形分类方法。
3.早期诊断
早期诊断是早期治疗的基础,然而,目前尚无令人满意的早期诊断的指标,临床工作中只有善于综合各方面的材料,应用各种实验室检查,才能及早发现RA,及早治疗,控制疾病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