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级预防
(1)做好婚前检查,孕期保健和计划生育:坚持常规的产前检查,预防难产,急产,在边远地区,尤其要预防婴幼儿中枢神经系统的损伤和感染,建议在地方性甲状腺肿流行区给早孕妇女投碘,对新生儿进行微量脐血T3,T4,TSH水平检测,对可疑者进行监测,以防止地方性克汀病的发生。
(2)预防遗传性疾病的发生:若父母中已有人患明显的遗传病或子女中已有遗传性疾病者,或高龄初产妇,可进行遗传咨询,必要时进行产前诊断,如确诊胎儿有遗传性疾病,可及时终止妊娠,为及早发现某些先天性代谢缺陷疾病,对新生儿给予Guthite细菌抑制试验,目的在于检出可疑病例再作进一步诊断,避免出生第二胎患儿。
2.二级预防
(1)运用儿童发展心理学的知识和技术对婴幼儿定期进行检查,对可疑患儿进行定期访视及早期干预。
(2)对社会文化或心理社会因素为主要原因的精神发育迟滞患儿及时进行强化教育训练。
(3)积极防治各类精神发育迟滞儿童的情绪及行为障碍,要向父母和教师普及精神发育迟滞疾病知识,使他们熟悉患儿在不同的时期内可能出现什么样的心理和神经疾病,以及一般的处置方法。
3.三级预防
减少残疾,提高补偿能力,主要包括对患者的行为和生活辅导,特殊的教育和训练以及咨询服务,以帮助克服患者在行为和个性问题上表现出来的困难,对合并肢体功能障碍或其他畸形者要对症处理,为恢复最佳功能水平,为今后参与社会生活及就业提供条件、在教育训练中、要注意结构化、个别化教学,以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生存能力为训练培养的主要目标,并且要有意识地进行伤残人权益及法制观念的教育,使他们懂得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可能途径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