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危的患者应严密观察,加强监护,一但发现呼吸频速,PaO2降低等肺损伤表现,在治疗原发开门见山时,应早期给予呼吸支持和其它有效的预防及干预措施,防止ARDS进一步发展和重要脏器损伤。
ARDS的预后除与抢救措施是否得当有关外,常与患者原发病,并发症以及对治疗的反应有关,如严重感染所致的败血症得不到控制,则预后极差,骨髓移植并发ARDS死亡率几乎100%,若并发多脏器功能衰竭预后极差,且与受累器官的数目和速度有关,如3个脏器功能衰竭持续1周以上,病死率可高达98%,经积极治疗后,若持续肺血管阻力增加,示预后不良,脂肪栓塞引起的ARDS,经积极处理,机械通气治疗可获得90%存活,刺激性气体气体所致的急性肺水肿和ARDS,一般脱离现场,治疗及时,亦能取得较好的疗效,另ARDS患者若经PEEP0.98(10cmH2O)治疗后,PaO2明显上升,预后较好,ARDS能迅速得到缓解的病人,大部分能恢复正常,在40%肺功能异常的ARDS恢复者中,20%示阻塞性通气损害,30%弥散量降低,25%运动时PaO2下降。
一旦出现ARDS,预后较为严重,处理也复杂和困难,重要在于预防及早期治疗,ARDS通常作为全身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一部分,在临床上,很难看到单纯的ARDS而同时病人不合并其他器官的功能障碍,实际上大多数的ARDS患者为肺外器官功能不全或创伤,感染等所造成,随后引起肺本身发生功能障碍,进一步导致肺发生感染,再反过来加重ARDS病情,因此将ARDS作为全身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一部分给予处理,是ARDS治疗成功的基本概念,对休克,重度创伤病人,尤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发生休克后迅速恢复循环血容量;②保留气道内导管,直至病人完全清醒及充分的通气;
③积极鼓励病人进行深呼吸;
④经常更换体位;
⑤凡输血超过4个单位者,应使用标准的滤过器过滤,应尽量避免过多地输注陈旧的库存血液;
⑥补充营养;
⑦控制过量过快输液;
⑧给纯氧不宜时间过长,最好应用40%浓度的氧气;
⑨防止胃液误吸入肺,尤其对神志昏迷的病人。